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9月29日對"緬甸明家犯罪集團"案件作出一審判決,11名主犯被判處死刑,該團夥被指控在緬甸境內長期從事電信詐騙、賭博、販毒等跨國犯罪活動,並涉及多起致命暴力事件。此案被視為中國打擊跨境犯罪的重要司法行動,標誌著盤踞緬甸果敢地區多年的明家犯罪集團徹底覆滅。
案件基本情況與判決結果
2023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緬甸明家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另有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此外,11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監禁,12人被判處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監禁。法院還同時判決了罰金、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等附加刑罰。
犯罪集團組織與活動範圍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5年以來,明家犯罪集團依託其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家族勢力,以武裝力量為後盾,長期盤踞在老街、石園子、清水河等地區。該集團通過設立專門園區,庇護多名"金主"入駐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該團夥主要從事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販毒、賣淫等跨國犯罪活動。經查證,涉案資金高達100億元人民幣以上,顯示出該組織犯罪規模和經濟影響力。
暴力行為與危害後果
法院查明該犯罪集團內部手段極其殘暴,對企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實施毆打甚至殺害,已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2023年10月20日,為阻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方,該集團武裝人員開槍射擊,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這些暴力行為充分顯示了該犯罪組織的社會危害性。
罪名認定與量刑依據
法院認定被告人明國平、明珍珍等人為犯罪集團骨幹分子,所犯罪行為包括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判決基於犯罪事實的社會危害性和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
量刑綜合考慮了犯罪集團的組織性、暴力性、經濟規模以及造成的生命損失等因素,依法作出相應刑罰判決。
案件審理與社會關注
宣判當天,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群眾共160餘人到場旁聽。庭審現場氛圍凝重,體現了案件的嚴重性和社會關注度。
該案件的審理過程嚴格遵循司法程序,確保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體現了中國司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原則。
案件意義與影響
此案被認為是近年來中國打擊跨境電信詐騙和黑惡勢力的標誌性案件之一。判決結果彰顯了中方打擊跨國犯罪、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的決心和能力。
該案的審判結果也標誌著盤踞緬甸果敢地區多年的"明家系"犯罪組織被徹底剷除,對類似跨境犯罪組織起到了震懾作用,有助於維護地區安全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