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中院一審判決緬甸明家犯罪集團 11人獲死刑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9月29日對"緬甸明家犯罪集團"案件作出一審判決,11名主犯被判處死刑,該團夥被指控在緬甸境內長期從事電信詐騙、賭博、販毒等跨國犯罪活動,並涉及多起致命暴力事件。此案被視為中國打擊跨境犯罪的重要司法行動,標誌著盤踞緬甸果敢地區多年的明家犯罪集團徹底覆滅。案件基本情況與判決結果2023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緬甸明家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另有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外,11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監禁,12人被判處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監禁。法院還同時判決了罰金、沒27讚·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