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印尼學生因在 Instagram 上發布宣傳網路賭博,被判入獄棉蘭地方法院判處一名大學生兩年六個月監禁,罪名是利用社交媒體推廣線上賭博網站。來自冷卡特縣的20歲學生因達·西斯卡·薩裡(Indah Siska Sari)因違反2024年《電子資訊和交易法》第45(3)條被判有罪。法院還判處其5000萬印尼盾(約合3100美元)罰款,若仍未繳納罰款,還將被判處兩個月監禁。主審法官維拉·耶蒂·馬格達萊納(Vera Yetti Magdalena)指出,被告的行為破壞了政府打擊賭博犯罪的行動。然而,法庭承認,被告表現出悔意且無犯罪前科,可作為減刑因素。該案始於2024年10月,當時有人公開投訴一名女子在Instagram上發布賭博內容。警方追蹤到這些帖子,發現她28讚·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