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最高法院大法官馬爾維克·利奧南(Marvic Leonen)近日在一起判決中,強烈批評國家在賭博法律上的“雙重標準”,指出法律執法存在階級不公,嚴重侵蝕社會公平。
案件源於兩名男子因在街頭玩擲硬幣遊戲“cara y cruz”被控賭博罪,先後三次被地方法院判有罪,最高可面臨三年監禁。最高法院終審時卻推翻判決,理由是警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有賭資、下注或組織者,判定兩人無罪。
利奧南大法官在協同意見中嚴詞指出:“窮人因擲硬幣被判刑,富人卻在國家營運的賭場大額下注,政府靠博彩創收數百億比索,這不是正義,而是體制化的歧視。”
他指出,菲律賓政府一方面將賭博定義為社會弊病,另一方面卻透過國營博彩公司PAGCOR從桌上遊戲、電子博彩、線上鬥雞及離岸博彩等賺取巨額收入。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PAGCOR博彩相關收入達326億比索,另有近30億離岸博彩收入尚未繳清。
利奧南質問:“當國家因能從博彩中賺錢而選擇性容忍某些‘社會惡’,這已違背憲法所保障的社會正義。”他呼籲政府重新檢討賭博政策,不能因財政利益而對合法博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卻對街頭小賭者嚴刑峻法。
該判決意見一經公開,迅速引發社會輿論熱議,不少學者與公眾認同利奧南的立場,認為應推動司法體系的結構性改革,終結“只打窮人、不碰權貴”的法律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