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于8月29日下午作出判决,以6:3的投票结果裁定总理贝东丹·西那瓦因其与柬埔寨参议院议长洪森的一段通话录音“严重违反道德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丧失担任总理的资格,随之整个内阁依法解散。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尽管贝东丹方面质疑录音合法性,但法院认定该证据真实有效,且其本人此前并未否认录音真实性或声称受到胁迫。法院强调,该录音是判断被申请人是否确有不当行为的关键证据,予以采纳。
判决书进一步阐明,国家公职人员须在言行中展现出高度的诚信,不仅需实际遵守道德准则,也须兼顾公众信任。法院认为,贝东丹在与洪森沟通的过程中,未能体现出以国家利益为优先的立场,其“寻求同情”的做法不属于正当外交谈判手段,反而“有损泰国国家尊严及总理职务的威信”,动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法院指出,尽管贝东丹辩称该沟通属私人性质且旨在促进和平,但其言行已超出个人范畴,实质是以公职身份行事,因而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判决写道,此类行为若被外国势力利用,可能对国家主权构成威胁。
根据泰国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82条等相关规定,宪法法院裁定贝东丹丧失任职资格,原内阁依宪集体解散。
此次判决源于36名参议员联署提请宪法法院审查贝东丹是否仍具备总理道德资格。法院于当天上午进行闭门评议,下午3点开庭宣读裁决。此前7月1日,宪法法院已下令贝东丹自该日起暂停行使总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