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联邦高等法院近日对一起重大跨国网络诈骗案件作出裁决,判处15名中国籍、2名菲律宾籍及1名巴基斯坦籍被告各一年监禁,并处以每人100万奈拉(约合人民币4,800元)罚款。刑满后,所有外籍人员将被遣返回国。
此案由尼日利亚经济与金融犯罪委员会(EFCC)主导侦办,审理过程在最大城市拉各斯的三家联邦法院进行,主审法官为Chukwujekwu Aneke、Ayokunle Faji与Yellim Bogoro。被告在庭审中均承认罪行。
涉案中国公民包括:彭利欢、张金荣、何坤、郭龙龙、张华斋、林浩博、陈福生、陈东东、王功林、潘才瑜、黄仁坚、张晓磊、陈远、吴永安、陈鑫;另有两名菲律宾人Rachelle Cabalona与Caselyn Pionela,以及一名巴基斯坦人Khurram Shahzad。
调查显示,这一团伙在拉各斯一栋高楼内设立诈骗中心,诱导本地青年假冒外国人身分,运营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意图操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检方以“网络恐怖主义”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裁定,除判刑与罚款外,所有作案设备、资金与数据资料将充公归国家所有。刑满七日内,移民局将启动强制遣返程序。
该案被视为尼日利亚近年来规模最大、涉外人员最多的网络诈骗案件之一,引发社会高度关注。EFCC表示将继续打击非法外籍网络犯罪集团,防止类似组织在本地设立据点、危害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