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GVC控股公司首席執行官肯尼·亞曆山大及其他九名被告因涉嫌受賄和欺詐案件,審判日期已確定為2028年2月。本案涉及土耳其子公司曆史運營問題,證據量大且審判地點引發爭議。

案件背景與指控
英國皇家檢控署於今年8月指控亞曆山大等11人犯有串謀詐騙和逃稅罪行。這些指控源自GVC控股在2011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土耳其子公司開展的活動。檢方指出,相關行為可能違反英國反賄賂法規。
審判日程安排
南華克刑事法院將案件分為三場審判。首場審判定於2028年2月14日開始,涉及亞曆山大和前董事長李·費爾德曼等六人,預計持續四個月。第二場審判安排在2028年10月,針對三名前高管;最終審判於2029年3月進行,聚焦一名首席治理官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
證據與地點爭議
辯方律師對檢方提供的海量證據表示擔憂,形容為“材料如雪片般飛來”。法官要求雙方協商證據提交量。審判地點原計劃移至利茲,但法官決定保留在南華克法院,以避免額外財政負擔。同時,Entain公司的商業利益可能影響報道限制。
曆史背景與公司回應
案件可追溯至2019年,GVC否認從土耳其業務中獲益。2020年調查擴大後,公司更名為Entain並承認不當行為,支付5.85億英鎊罰款及捐贈款項。今年8月,亞曆山大等人正式被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