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近日發布公告,明確了中馬互免簽證協定的停留規定。根據協定內容,雙方持普通護照的公民可享受免簽待遇,每次入境最長可停留30天,但在任何180天內,累計免簽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
這一協定是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月訪問馬來西亞期間簽署的,旨在推動中馬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深化,協力建設中馬命運共同體。協定有效期為五年,期滿後將自動延續。
使館指出,若旅客在180日內已累計免簽停留90天,將無法繼續使用免簽政策入境。若剩餘可用天數少於30天,本次入境停留也將受限於剩餘天數。
中方表示,這項舉措有助於促進兩國人民之間的交流和理解,特別是在文化和教育等領域的合作。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也將繼續積極支援兩國的民間往來和務實合作。
該協議的落地被視為中馬關係進一步提質升級的重要標誌,雙方正朝著共建“黃金50年”目標不斷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