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的《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於今天,10月29日生效,引入更嚴格的措施來打擊該市賭場和綜合度假村的非法賭博行為。
該法律於10月28日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旨在解決各種形式的非法賭博,包括“倍投”行為、未經授權的線上賭博和無照貨幣兌換。
該法律設立了更嚴厲的處罰,對於非法賭博、線上賭博和相互投注等活動的監禁期限從一年到八年不等,較之前最高三年的刑期有顯著增加。
此外,參與非法賭博的個人可能面臨最高六個月的監禁,而涉及未經授權的貨幣兌換,包括“換錢幫派”的人員,可能面臨最高五年的刑期。
“倍投”行為,一種在案頭下進行的賭注增值行為,在涉及前中介老闆的稅務欺詐刑事案件中被突出提出。新法律明確禁止這種行為,作為更廣泛打擊非監管投注活動的一部分。
該立法還禁止推廣或經營未經授權的線上賭博,澳門政府最近表示它沒有計劃授予這一業務的運營許可。
為加強執法,該法律包括臥底調查和夜間搜查的條款,顯著擴大了執法部門的權力。澳門司法警察指出,該法律為對抗賭場和度假區的非法貨幣兌換和賭博行為提供了更強的法律基礎。
儘管一些行業成員最初對法律的嚴格性表示擔憂,但該法最終由澳門立法會於10月16日通過,並由立法會主席高開賢於10月21日正式簽署。








